企業經營是一個整體,只有管理、創新、市場和品牌戰略齊頭并進,才能在競爭中掌握主動并真正立于不敗之地。
最近,南北兩家稻香村的品牌爭奪戰再次引起輿論關注。先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蘇州稻香村侵權,要求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經濟損失3000萬元。緊接著,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判定北稻侵權,要求賠償蘇稻115萬元。
蘇稻北稻孰是孰非,還要看法律的最終評判。不過,近年來此類品牌糾紛不斷,比如加多寶與王老吉、南北露露以及華彬和泰國天絲的紅牛之爭,一些同行企業甚至一爭就是多年,頗引人深思。
首先,品牌爭奪戰屢屢訴諸法院也可以被看作好事。這倒并非看熱鬧的不怕事大,理由有二:一是它從一個側面說明,企業品牌意識包括知識產權意識在日益覺醒。改革開放前甚至改革開放初期,絕大多數企業品牌意識淡薄,甚至根本就沒有品牌意識。比如此次陷入爭奪的稻香村商標,就是當事雙方以外的河北一家企業無償轉讓所得。可見那時候,商標這類無形資產在很多企業眼里根本就算不得資產。從商標可以拱手相送到爭奪得不可開交,拋開具體個案的是非不說,這種變化對企業而言算是一種成熟和進步。二是用法律武器解決爭端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成熟的標志。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企業間有了糾紛上法院,可見企業的市場意識和法治意識在不斷增強。
其次,一些品牌爭奪戰打成持久戰,甚至有兩敗俱傷之虞,值得其他企業汲取教訓。市場經濟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投入產出。很多事情,以合理的成本去做是好事,而“不惜代價”則未必是好事。比如一些品牌爭奪戰,一戰十幾年,牽扯雙方過多人力精力財力,對企業發展就會成為負擔。因此,今后如何避免這種曠日持久的爭斗,也值得思考。
做事要抓住機遇,要分清輕重緩急,但從契約角度,做事先立規矩也有其合理性。很多人做事往往不習慣先談條件,結果常常事后因分配不均而產生矛盾。其實,市場經濟特別講契約精神,事先就把品牌、知識產權等不大容易計算清楚的無形資產權屬分清楚,總比一開始一團和氣最后撕破臉皮對簿公堂要好得多。事業開始階段對契約談得越細致,后面的矛盾反而會越少,成本也最節約。
還有,品牌固然重要,但品牌并非企業經營的全部,沒有好的管理,沒有不斷的技術創新,沒有正確的市場策略,再好的金字招牌也可能會褪色。不少百年老字號的最終沒落,就是證明。品牌爭奪戰既不能打成持久戰,更不該打成情緒戰,當事雙方保持理性很重要。所謂理性,就是尊重法院判決,承認客觀現實。對于侵權一方,與其無休止地糾纏下去,不如及早調整策略,重振旗鼓另開張。畢竟品牌的得失只是一城一池的得失,企業其他環節做得好,完全有可能從山重水復到柳暗花明,重新找到翻盤機會。比如加多寶,雖然失去了王老吉的品牌使用權,可是通過不懈努力,依然打開了一片新市場。所以,企業經營是一個整體,只有管理、創新、市場和品牌戰略齊頭并進,才能在競爭中掌握主動并真正立于不敗之地。人民日報 蕭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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