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
周某芬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昨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晚間,新城控股發布“關于實際控制人被批準逮捕的公告”稱,2019年7月10日,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的通報,新城控股集團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犯罪于2019年7月10日被批準逮捕。公告中,新城控股表示,王振華已不在公司任職,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活動正常。
昨日,上海警方也同時通報了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褻兒童案最新調查進展,并公開向社會征集相關涉案線索。
根據警方通報,王某某、周某某涉嫌猥褻兒童案發生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公安機關調查,綜合現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某某、周某某的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7月8日,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7月10日,上海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某某、周某某批準逮捕。
目前,公安機關對該案正在進一步開展調查。上海警方表示將堅決一查到底,全面查清案情,也歡迎廣大群眾提供相關線索。
上海警方同時表示,公安機關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堅持對此類犯罪嚴厲打擊。鑒于該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警方呼吁廣大網友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擅自傳播被害人相關信息,不信謠,不傳謠,防止對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
律師觀點
若罪名屬實 應處5年以上徒刑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王某某、周某某已經依法被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準逮捕,若最終經人民法院認定罪名屬實,則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針對王某某、周某某在本案中猥褻未成年人的情節,應對其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時,張新年指出,警方在通告中不僅對王某某、周某某的涉案情況作出了回應,同時也在征集二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犯罪線索。因此,不排除其具有多次猥褻或強奸未成年人的情況。若經后期偵查認定其存在多次猥褻或強奸未成年人的情況,則依據《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應當對其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正常情況下其刑期可能達到5年(猥褻)或10年(強奸)以上。
新城控股
被實名舉報 江蘇證監局已受理
截至昨日下午收盤,新城控股依然還處于下跌的狀態中,跌1.02%,報收于28.06元,全天成交31.3億元,換手率5.02%,總市值633.24億元。從7月4日至今,新城控股的股價下跌34%,市值蒸發330億元。
而港股方面,新城發展控股在止跌兩天后再度下跌,至7月10日下午收盤,新城發展控股跌2.77%,收報于7.03港元,總市值414.7億港元;而新城悅則保持了上漲的態勢,漲8.38%,報收于6.34港元,總市值52億港元。以此股價來計算,在此事件發酵的數個交易日中,兩只股票的市值累計蒸發222億港元。
以昨日港元與人民幣的兌換價格來計算,6個交易日中,“新城系”三家上市公司的市值共計蒸發525億。
此外,昨日實名舉報新城控股信披違規的范凱洲告知北青報記者,已接到江蘇證監局的電話,告知其與嚴義明律師向中國證監會對新城控股的舉報已經轉到該局,該局會依法依規處理。
王振華涉嫌猥褻案案情回顧
前述檢察院和警方所說的王某某與周某某就是新城控股前董事長王振華以及周某芬。
7月3日
警方通報稱,2019年6月30日22時許,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并入住一酒店,后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接報后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相關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新城控股晚間公告,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王曉松是王振華的兒子。
經公司核實,2019年7月2日,公司現任董事長、總裁王曉松(王振華兒子)接到上海市長風新村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電話后,于當日23時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長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
7月3日15時左右,王曉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王曉松領取了書面拘留通知書后于16時30分左右回到公司。根據派出所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王振華于2019年7月2日16時58分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7月8日
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三屆二十九次主席會議。按照市政協委員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會議決定,撤銷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7月10日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關鍵詞: 王振華被羈押照片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