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衛生健康部門角度,將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暢通中選藥品優先采購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確保醫療機構不以費用控制、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限制、藥事委員會審定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供應和使用。二是將中選藥品納入臨床路徑管理,制定用藥指南,促進醫療機構科學合理用藥。三是將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
此外,試點擴圍還納入軍隊醫療機構、自愿參與的醫保定點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一步擴大中選藥品的覆蓋范圍,確保患者能用上降價后的中選藥品,使改革紅利落到實處。(本報記者 邱玥)
關鍵詞: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