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23日晚從湖南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在瀏陽市“12·4”煙花廠爆炸事故調查處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職。
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約談長沙市、瀏陽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應急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出湖南瀏陽煙花廠爆炸事故發生后,當地隱瞞死亡人數,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12月4日7時32分許,湖南省瀏陽市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區包裝作業區域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另有4人受輕微傷(均未住院治療)。
事發當日,當地上報的傷亡情況為7人死亡、13人受傷,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調查組對該事故提級調查,調查發現并核實另有6人死亡。
據了解,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系瀏陽市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許可范圍、超定員、超藥量、改變工房用途違法組織生產,屬地安全監管部門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制止事發企業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股東、法人代表及相關管理人員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伙同事發地瀏陽市澄潭江鎮有關公職人員謊報、瞞報事故信息,造成惡劣影響。
記者23日晚從湖南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職。
關鍵詞: 瀏陽煙花廠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