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武漢市農業農村局獲悉,自2020年7月1日0時起,長江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區舉水河口江段、漢江蔡甸區謝八家以下至漢陽區南岸咀江段,開啟長江漢江武漢段十年常年禁捕。
在禁捕范圍和時間內,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堅決整治密眼網(布網、網絡子、地籠網)、滾鉤、迷魂陣等違規捕撈業司;依法查辦違法制造、銷售電捕魚器等非法捕撈工具的行為;依法查處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行為。對電魚、毒魚、炸魚等構成犯罪的非法捕撈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近日,武漢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了《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長江漢江武漢段實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根據要求,禁捕期間,嚴格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捕撈船只進入禁捕水域開展捕撈作業。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實行專項管理。
從事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活動的只允許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單鉤),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嚴格禁止休閑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有交易行為的視同非法捕撈。
關鍵詞: 武漢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