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規沖擊波
在疫苗案發酵之下,退市新規中新增的“五大安全領域”問題觸發退市條款,被市場認為是對長生生物案的及時反映。不過,業界認為這一新增條款仍有待細化才具操作性,此外,在現有法規體制下,此類退市的投保機制也仍需完善。而在投資領域,投資機構也開始更謹慎地對待“五大安全領域“”的投資標的,以規避由此產生的“黑天鵝”。如何詳細界定“五大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以及因此而觸及的退市下,相關投資者利益如何得到保護,這些都是市場期待得到解答的問題。
7月27日晚間,資本市場迎來重大基石性政策修訂發布。在征求意見稿發布4個月后,證監會公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下稱《退市新規》)。
此次新規較征求意見稿加入了一項重磅新內容,即:“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新加入的“公眾健康”等字眼,不禁讓人聯想起近期全民關注的長生生物疫苗案,就目前的案情進展來看,長生生物或成為新規下試法的首家公司。
隨后,深交所也表態稱,《退市新規》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疇,實現了對重大違法行為退市的全覆蓋、無死角。堅決做到“出現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凈化市場環境,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但《退市新規》的討論并沒有就此結束。與以往退市案例不一樣的是,因公眾健康等問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具有偶然性和突發性,在這種背景下中小投資者該如何保障自身利益?此外,此次退市新拓展的“五大安全領域”,應該如何界定重大違法行為,這些都是市場期待得到解答的問題。
呼吁細化退市標準
“新拓展的內容符合現在一些政策,當下也正好出現了公共安全事故特別是疫苗事件,這些上市公司觸發退市對投資者來說是巨大的打擊,但這種情況下,不對這類公司強制退市就會損害資本市場的信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7月30日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
同日,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也認為:“這次的退市新規符合中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對于投資者權益和消費者權益以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都可能具有多重保護功能,是值得肯定和點贊的。”
但也有市場觀點認為,證監會在《退市新規》中的表述過于寬泛,認定模糊,不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預期。
“雖然‘違法違規’的范圍得到了明確,但是重大違法違規中的‘重大’性標準卻依然模糊,上市公司以及投資者很難對于公司是否達到退市標準產生穩定的預期。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大都會發布退市風險公告,普遍的退市風險提示公告從早期造成普遍市場恐慌,到現在普遍的麻木,都和退市標準不具體、不明確有關。所以,我認為關于‘重大’的標準還是應當及時明確,雖然從立法技術上的確很難量化,但主要的認定標準、認定原則還是需要公示。”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7月30日表示。
根據記者了解的情況,交易所層面將承擔細化退市標準和認定的工作,在此前《退市新規》征求意見稿發布后,滬深交易所也一同發布了《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其中重要的部分便是細化退市情形的認定,因此安全領域重大違法違規觸發退市的情形或也將由交易所完成。
除了長生生物外,《退市新規》中新拓展的內容,也在因環保問題被相關部門重罰的上市公司頭上懸了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
“除了疫苗案的相關方,環保相關問題是這一版退市新規里值得關注的內容,因為從出現問題的概率來看,環保問題是監管的高壓線。”華北地區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的人士7月30日告訴記者。
投資者賠償機制待解
《退市新規》的出臺,讓讓長生生物有較大觸及退市的可能性,但與以往退市情形不同是,類似的退市情形具有偶然及不可預判性,因此中小投資者在強制退市過程中的利益該如何保護也是市場關心的問題。
對此,李曙光指出:“一旦遇到這種公共事件觸及退市的情形,對中小投資者最好的保護就是起訴上市公司高管,要讓涉事相關方進行賠償。國家有處罰,中小投資者也應得到相應的賠償。”
但在我國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并非所有退市情形都有索賠的法律基礎。
“并非公司違法退市都可以索賠。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只有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及內幕交易三種情形下,投資者可以提起索賠訴訟。除此之外,即便發生黑天鵝事件,也極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此時的損失構成投資風險的一部分,不在索賠范圍內。我國在訴訟制度的設計上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并沒有集體訴訟制度。”王智斌告訴記者。
因此,類似的中小投資者訴訟賠償或要向證監會投服中心求助。根據記者了解,證監會投保體系在近年來一直在推進證券市場支持訴訟機制,如果長生生物被強制退市,一定程度上由官方背景的機構組織維權更加有效。
“目前我國的法律環境需要投資者主動維權才有可能獲賠,投資者的權益意識、維權積極性就顯得尤為重要。這與英美法系國家主要采用集團訴訟對群體性權利進行救濟,特別是美國的集團訴訟采用退出制有較大區別。因此,如果涉及類似退市情形,投資者應該積極維權索賠。”一位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7月30日表示。
不過,在當下法律體系的安排下,建立完善的證券市場索賠制度仍需要時間,因此《退市新規》也為中小投資者敲響了投資理念的警鐘。
對此,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7月30日表示:“原有退市規則中沒有涉及這么多情形,因此新規執行后,對于投資者來講,就必須改變原有的投資理念,要注意或評估行業面臨的監管風險,例如醫藥行業,就必須高度關注公司內部經營管理的狀況是否正常,企業有沒有違法的行為,這些都可能會是潛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