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日起,長航油運終止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據了解,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后,將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公司股份重新確認、登記、托管等相關手續,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向上交所申請股票上市交易。
作為退市后重新上市的首單,長航油運自然備受市場各方關注。這是因為長航油運的重新上市,打通了公司上市、退市、重新上市的通道,有利于形成比較明確的制度預期。對市場而言,也是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
本月初,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決定同意長航油運股票重新上市申請。
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健全治理結構,真正達到上市公司規范運行要求后,再回到主板市場。相應的,退市公司必須專注主業、努力改善經營,真正恢復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滿足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
我們看到,長航油運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在2014年退市之后,公司于當年實施了破產重整,剝離了最大虧損源VLCC船舶(超大型油輪),減少了巨額債務負擔。此后,公司在未改變主業和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通過自身努力,逐步改善和恢復了持續盈利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如今,公司是全球第四、亞洲第一的Handysize(靈便型油輪)外貿成品油船東,擁有和控制船舶61艘,總載重噸為224萬噸,年貨運量約4000萬噸。
長航油運通過自身的努力,為公司重新上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筆者認為,重新上市對公司而言,無異于得到了新生。想必今后公司會吸取當年的慘痛教訓,通過資本市場真正實現做大做強。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長航油運的重新上市,雖然為退市企業重新上市打開了一道口子,但并不是所有的退市企業都能夠再次申請并獲得通過的。
比如,上交所最新發布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明確,因欺詐發行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公司,其股票被終止上市后,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這傳遞的是從嚴實施重大違法退市的信號。上交所對此也有過表態:在做好重新上市相關工作的同時,上交所將繼續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對于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場優勝劣汰機制,凈化市場生態秩序。
總之,筆者認為,此次長航油運重新上市,對市場而言是一個積極的信號。但是,重新上市的標準必須要嚴,不讓那些試圖渾水摸魚的公司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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