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世界上有誰能夠不傷害你?那么就只能說我們的父母了吧!畢竟每個人對于自己的父母來說都是掌上寶心頭肉,是母親懷胎十月才降臨在世間的,為了自己的孩子,每一個父母可以做任何事情,哪怕是再辛苦,再危險,一切都只是為了孩子,俗話說,“母愛如水,溫柔而細膩;父愛如山,深沉而莊嚴。”平時也許我們只感受到了父親的嚴厲,但當我們陷入困境的時候,表現的最緊張的應該就是父親了,我們大家仔細的回想一下,是不是各位的父親也因為自己的某些事情發愁的雙鬢白了,皺紋多了呢?
近日在網上發生的一件事,又讓我們見識到了父愛的偉大,這件事也迅速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以及熱議,那么到底是什么事情呢?我們都來了解一下,要說今天這件事,我們還得追溯到十幾年前的一件事,在2001年9月6日下午1時左右,王某當時正在福建福州福清市某中學讀書的兒子小王在一家臺球廳內被人連刺數刀,最后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
據了解,當時行兇的何某已經年滿18歲了,在事發當晚,何某在其父親以及親屬幫助下進行潛逃,此后,小王的父親踏上了追兇之路,卻不知道這條路一走就是16年,足跡遍布全國各地、海外等十余個國家,在6月14日,福建福州一審宣判,被告人何某被判處死緩。這件事迅速被推上了熱搜,有的網友說道,都已經緩了這么多年了,為什么判處的時候還要判處死緩?并且當時何某行兇的時候已經年滿18歲了,在我國已經成年了,刑法規定作案時不滿18歲的時候,是屬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愿意給其重新改過的機會,會從輕處罰。但是當時何某行兇時已經18歲了,屬于成年人,為什么還要判處死緩?并且何某在殺人之后,還在父親極其親屬的幫助下進行潛逃,行為及其惡劣,而且受害者的父親辛苦追兇16年,才讓兇手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卻得到這樣的一個結果,未免讓人寒心。
為什么大家對于被告人被判處死緩會有這么大的意見?我們先說一下死緩,大家估計就知道了,死緩獨創的一種法律制度,它的全稱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但是在死刑緩刑期間,如果兩年刑期滿了之后沒有故意犯罪就改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就改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犯罪,經過查實,由最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如果是累犯可限制減刑。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總不會缺席,在等待正義到來的過程中,對于受害人家屬又是一種怎樣的煎熬呢?不知道大家對于這件事是怎么看的呢?
關鍵詞: 為兒追兇16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