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以房養老”詐騙案有了判決結果。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2017年轟動一時的廣艷彬集資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廣艷彬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發還各被害人。
2014年到2017年間,廣艷彬將“以房養老”作為誘餌,向40余名被害人騙取人民幣7500余萬元,用于賭博、揮霍及歸還個人債務等。
當時據媒體報道,有價值700萬元的房產被高利貸以1000元價格過戶給自己的親戚。
“以房養老”被套路
老人房財兩空
在詐騙犯與高利貸的勾結下,一輩子的房產被放貸者以低價強占過戶,結果“房財兩空”。這就是廣艷彬集資詐騙中受害老年人的遭遇。
被害人高某2講述了自己被騙的過程。2016年3月,董某1向其介紹了廣艷彬的以房養老項目,稱可以掙錢,非常穩定。高某2于是同意以名下兩套房子抵押投資該項目,投資200萬元,月息3%,出資人利息由廣艷彬負責。
2016年4月15日,龍某等人接高某2到北京市方正公證處辦手續,但其并沒有閱讀具體內容,下午又到朝陽區不動產交易大廳簽材料,一個叫王某8的男孩去簽了字。后來在輾轉幾次轉賬后,高某2將依靠抵押房產從王某8處得來的錢轉給了董某1等人。
當時董某1給高某2開具的收款證明顯示,2016年4月18日收到高某2的房屋抵押貸款人民幣200萬元,2016年5月20日給付人民幣13.5萬元,以后每月支付6萬元,2017年4月20日返還本金。
2016年5月20日,董某1給其轉了13.5萬元,7月9日、7月20日分別給其轉了6萬元。8月,高某2突然收到王某8的短信說當月利息沒有支付,而董某1表示廣艷彬已經支付利息了,龍某也說沒給。
10月13日,龍某向高某2索要300萬元借款和利息。高某2和董某1一起去找廣艷彬,廣艷彬說房子已經被過戶,后來廣艷彬失聯。高某2一直被龍某催促搬家,這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詐騙套路四步走
48名被害人被騙7500余萬元
高某2的經歷在廣艷彬案中并非個案。判決書中被害人的證詞與廣艷彬的供述證明印證顯示,廣艷彬的詐騙套路一般是這樣的:
1、通過朋友介紹結識被害人,以其投資的項目可以無風險獲得高額利息且到期歸還本息為誘餌,讓被害人動心;
2、當被害人表示沒有足夠的錢投資時,廣艷彬順勢稱可以以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投資,房屋抵押的利息由其支付,被害人只需每月坐收利息,一段時間后歸還本息就可以把房子贖回來;
3、廣艷彬還會幫被害人聯系貸款公司,待房子抵押后便將讓被害人將貸款轉賬給其用于投資,房子抵押貸款一般都大大低于市場價;
4、前幾個月廣艷彬會按月給老人和出借方支付約定的利息,換取信任,之后以拖欠、推諉或失聯的方式拒付利息,出借方趁機將房子過戶抵債,最后老人房財兩空,發現被騙。
判決書顯示,廣艷彬于2014年至2017年1月間,向48名被害人虛構澳大利亞悉尼國際娛樂城投資項目、投資理財等事實,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被害人集資款;還把被害人介紹給從事民間借貸的邵某、龍某等人,唆使被害人抵押自己的房屋進行民間借貸,將所借款項交給廣艷彬“投資”。
判決書稱,被告人廣艷彬采用上述手段,先后騙取被害人集資款共計人民幣7500余萬元,并用于賭博、揮霍及歸還個人債務等。
辯護人提出廣艷彬已歸還部分被害人2000余萬元,無犯罪前科,屬初犯,建議從輕處罰。但法院認為廣艷彬騙取被害人錢財后返還利息屬于犯罪手段,同時其以老年人為詐騙對象,唆使被害人抵押房屋借貸,并將詐騙款用于賭博等違法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能從輕處罰。
最終,廣艷彬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發還各被害人。
中安民生被立案偵查
88名嫌疑人被刑拘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心生邪念,打著“以房養老”的幌子、行非法集資之實,將老年人的房產和錢財卷席一空。此前被曝通過“以房養老”從事非法集資的中安民生,近期也被立案偵查。
今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針對有投資人舉報北京中安民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情況,公安機關已對相關公司立案偵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8人。
中安民生宣傳的模式是客戶通過抵押房產借得一筆本金,這筆錢認購中安民生發行的理財產品,可以獲得6%左右的年化收益。客戶的本金由一個第三方出借,中安民生負責給出資方支付利息,而出資人利息高達20%。
這意味著,中安民生每做一筆業務,資金成本將高達26%,稍有不慎便會陷入資金鏈斷裂危局。很快中安民生的業務模式便難以為繼,屢屢曝出“跑路”“崩盤”傳聞。
據了解,多位老人與中安民生簽署了“資產養老服務產品”合同,并購買了旗下退休系列產品,最終陷入“房錢兩失”的困局。2018年10月中安民生“以房養老”騙局被曝光時,已有17位老人被騙抵押金額超過3100萬元。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還就一起打著“免費養老”、“以房養老”為旗號的非法集資案,判決主犯7年有期徒刑,并退賠投資人經濟損失。案件涉及1300多位老年人,許多人聽信了扯虎皮、拉大旗的虛假宣傳,把養老儲蓄交給沒有金融資質的新設企業,損失慘重。
目前僅4家保險公司
獲批開展“以房養老”
近年來,隨著“留守老人”數量上升,“以房養老”逐漸火起來。
年輕時貸款買房,老了以后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由上述機構支付養老費用,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這是國家推行”以房養老“試點的初衷。
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將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
據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4年來以來,共有4家保險公司獲得此資格,但僅有3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產品,實際開展業務的僅有幸福人壽一家。截至2019年4月,幸福人壽推出的”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累計承保194單(133戶)。
幸福人壽相關人士表示,區別真假“以房養老”產品,有三點需要注意:
1、正規的“以房養老”保險產品全稱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由專業保險機構經營,除按月領取養老金至身故外,老人不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2、“以房養老”保險合同期內,房屋所有權歸老人所有,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方可處置。投保全程及投保之后,房產證都在老人手中,后續保險公司處置房產時需要約定的繼承人配合。
3、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歸繼承人所有;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相關費用的風險由保險公司承擔,不再向老人的繼承人追償。
關鍵詞: 以房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