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報告顯示,在行人出現之后,自動駕駛汽車毫無減速反應;測試駕駛員(未進行人工干預)稱受害人突然出現在前方,收到的第一個交通事故警報是碰撞的聲音。無人車在事故之前毫無剎車跡象是這起事故最大的技術迷點。
Uber肇事車輛的行車日志尚未公開,警方公布的事故視頻成為該公司自動駕駛技術被質疑的關鍵依據。目前看來,感知、決策和控制等環節都可能存在問題。
對感知層面的質疑聲音是最集中的。Navigant自動駕駛資深研究員Sam Abuelsamid告訴《財經》記者,如果自動駕駛的傳感器沒有失靈,雷達與激光雷達可以在黑暗中提前50米-100米識別到行人,汽車以38英里的時速前進時,完全有可能在行人前方的25米-30米之內停穩。
Brad Templeton是谷歌團隊設計無人駕駛汽車的顧問之一,他聽到一種未經證實的說法是Uber的內部人士透露當時該車輛關閉了激光雷達,以測試只使用攝像頭和雷達的運行情況。
這樣的操作在自動駕駛技術的測試中并不罕見。即使關閉了激光雷達,Abuelsamid認為,至少還有一種或者兩種傳感器,可以輕松識別橫穿馬路的行人。他獲取的一份更高質量的視頻顯示,在車禍同樣的位置,當天的視線情況遠好于Uber提供的視頻,僅僅靠攝像頭就可以識別到行人。“警方最早的描述是錯誤的,他們是基于一個質量很爛的視頻,受害者Herzberg女士只在視頻中出現了1.5秒。”Sam告訴《財經》記者,如果三個傳感器同時失靈,這似乎預示著Uber這套系統沒有在公共道路上測試過。
能否夜間識別行人,除了取決于使用什么樣的傳感器,還得依靠算法。
“合適的傳感器和好的算法,在夜晚的環境中也可以檢測到穿過馬路的行人。”百度硅谷資深軟件工程師Calvin Miao對《財經》記者說。
除了傳感器問題,第二個可能性就是Uber的感知與預測算法不足夠好。如果軟件不知道如何解釋數據,即使傳感器檢測到行人,激光雷達和攝像頭獲取的有效信息就可能被認為是噪聲而過濾掉,導致測試系統“看不到”行人,這些數據也失去了意義。
如果傳感器以及融合都正常,第三種可能性是決策算法檢測到行人后,車輛并不知道應該做什么。
最后一種可能是控制層的通路中斷或者底層控制器故障。馭勢科技聯合創始人兼CEO吳甘沙告訴《財經》記者,“即使感知發現了,決策算法也下達了轉向或剎車的指令,但進程崩潰了,底層邏輯出問題,車輛還是無法避讓。”
高級駕駛輔助公司Mobileye的模擬系統中顯示,使用警方公布的并不清晰的視頻測試,在行人出現的第一幀就已經檢測到人與自行車。也就是說,如果視頻質量高或者肉眼可見比視頻清晰,還會進一步提早檢測到行人。
即使夜間疲勞時間段,也能比人眼更快探測到行人,這原本是無人駕駛技術的優勢,卻釀下一場血案。Mobileye首席執行官AmnonShashua批評Uber的表現像一個新參與者,經過多年發展還沒有確保基礎的車輛安全。
人禍?第二道安全閘的崩塌
在和谷歌的比拼中,Uber是只爭朝夕
自動駕駛技術的安全性應該從兩個角度來看,一個是技術本身的安全性,另一個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在技術不成熟的情況下,需要測試駕駛員來保證安全。
安全駕駛員的失責也被視為Uber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美國對于駕駛員的規定相對寬松,而根據北京與上海公布的自動駕駛路測辦法,測試駕駛員需具備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有50小時以上的自動駕駛系統操作經驗,其中40小時以上是相應申請測試項目。在自動駕駛系統運行時,測試駕駛員應實時監督系統運行,并在系統出現故障或發出警告提醒時立即接管并操控車輛。如無法接管,應立即啟動緊急制動功能。
在企業層面,在和安全駕駛員簽訂合同時,公司都會明確要求其在工作時需保持一個良好的狀態,比如全神貫注地觀察道路狀況,隨時準備接管。
大多數無人駕駛測試車會有兩名工作人員,一名安全駕駛員負責觀察路面狀況并在緊急情況下接管控制車輛,而副駕駛座上會坐一名工程師,從更底層的數據層面觀察車輛的運行狀態。
案發時Uber的測試車里只坐了一名駕駛員,這并非業內進行測試的通行做法。只有在某套自動駕駛功能已經相當完備的情況下進行測試,會允許副駕駛不坐測試員。但致死這一結果也說明Uber的系統可能還沒成熟到單駕駛員上路的水準。
而在警方公布的視頻中,司機也并未全心關注路面,事發前幾秒正在低頭,疑似看手機。這名司機曾經兩次犯重罪,在2001年搶劫被判入獄五年。根據網約車條例,Uber不得聘用重刑犯做司機,公司曾因此被巨額罰款。當然,重刑犯與這次事故無必然聯系,但這名安全員并未在這起事故中起到任何作用。
研究了十多年車禍事故分析的司法鑒定高級工程師Zachary Moore認為:正常的人類司機,可以在干燥路面上看到行人,并在行人前方2.5米處完全停下。但無人駕駛系統更容易讓人分神,司機反應速度可能并沒有普通駕駛員快。
另一個讓業內人士普遍感到困惑的點是,Uber晚上10點還在進行測試。一位國內領先的無人駕駛企業高管告訴《財經》記者,雖然美國對于測試時間沒有限制,但他們公司如果要測試夜間場景,最遲到晚上8點。在時間問題上,還需要查證這個安全員在測試車上待了多久。“在車上一般不用動手開,司機如果一直坐著工作到晚上10點,就是疲勞測試,極有可能出現注意力的分散。”這位企業高管曾聽聞,在和谷歌的比拼中,Uber是只爭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