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18年1月經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近日由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科學數據管理,保障科學數據安全,提高開放共享水平,更好地為國家科技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提供支撐。
這是我國第一次在國家層面出臺科學數據管理辦法。當前,為什么要加強科學數據管理?對提升國家科技創新水平發揮什么作用?如何保障科學數據安全、提高開放共享水平?科技部有關負責人和專家作了解讀。
科技創新越來越依賴數據,但科學數據管理在我國屬于“短板中的短板”
“科學數據是國家科技創新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性戰略資源,是信息時代傳播速度最快、影響面最寬、開發利用潛力最大的科技資源。”科技部基礎研究司司長葉玉江介紹。
大數據時代,科技創新越來越依賴于科學數據綜合分析。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呈現出明顯的大科學、定量化研究特點,科技創新越來越依賴于大量、系統、高可信度的科學數據,對科學數據的綜合分析,本身就是科技創新的一種方式。一些科研團隊中也出現了專門從事科學數據管理和應用的人員,負責科學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海量科學數據對生命科學、天文學、空間科學、地球科學、物理學等多個學科領域的科研活動更是帶來了沖擊性的影響,科學研究方法發生了重要的變革。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科技投入不斷增長,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科學數據呈現出“井噴式”增長,而且質量大幅提高。但面對當前科技創新對科學數據管理的需求,尤其是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科學數據的管理與應用仍然存在明顯不足,是我國科技工作“短板中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