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房租抵扣中,房東與租客之間的僵持局面終于被打破。1月2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發布了最新版本。與之前相比,新版本最大的變化是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房屋租金一項中,此前要求必須填寫的房東姓名與身份證號等房東信息變為選填。由“必填”變為“選填”,僅僅一字之差,卻緩解了該項政策實施之后房東和租客的僵局,讓這項減稅政策能夠順利實施,確實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情。
但是,筆者認為,這件事更多的是帶給相關部門的思考,為什么會造成這種局面?當前雖然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后續要做的事情還很多,稅收征管需要進一步優化。
此前,由于租客填報租房個稅抵扣時,需要征得房東同意,因為必須詳細填寫租房的相關信息,包括租賃合同編號、房東姓名以及房東的身份證號碼。而房東出于身份信息泄露、可能會被追溯繳稅等顧慮,提出“漲租避稅”“不續約”等要求。一時間,租客和房東之間的關系非常緊張,造成了房東不提供信息,租客不能申報的局面。新版個稅APP顯然意在解決上述引發房東與租客矛盾的問題。
房東和租客確實都皆大歡喜了,但是,從此件事情中,筆者發現了幾個問題。
一是很多出租房屋的人都存在漏稅問題。按照我國相關法律,個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是需要納稅的,這是法定的,與個稅抵扣無關。但是,這么多年來,除了一些需要提取公積金等原因要交稅開發票,個人出租房屋很少有納稅的。所以大家也都沒有出租房屋納稅的習慣。
二是稅務部門對個人出租房屋繳稅問題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從這次個稅房租抵扣的發展來看,一直以來稅務部門對于個人出租房屋的納稅問題也很模糊,除了主動申報納稅的,應該都不會去查稅。當然,這也與我國當前租房市場現狀有關系。
筆者認為,既然問題已經出現了,還是要找到根本的解決辦法。雖然個稅房租抵扣這個矛盾解決了,但是,如果不解決根本問題,下次還會出現類似的問題,是要減免個人出租房屋的的稅收或是進一步優化稅收的征管工作都是監管部門下一步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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